高雄市

高雄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位於臺灣西南部,由原高雄直轄市與臺灣省高雄縣於2010年12月25日合併而來。其轄域東北至中央山脈以及玉山主峰,西南至南海上之南沙太平島、中洲島,以及東沙群島。順時針方向與臺南市、嘉義縣、南投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等縣市相鄰。面積達2,952平方公里;戶籍人口約278萬人,為臺灣第二大的都市。

高雄市自19世紀末開港,日據時代發展為港埠城市與軍事要地,有「港都」之稱,並在20世紀中葉後成為臺灣南部政治、經濟及交通中樞。高雄在2012年GaWC的世界級城市排為可自足等級。

根據日本人類學家伊能嘉矩的考證,今日高雄沿海早期主要為馬卡道族所居住,在該族語言當中,用以防禦海盜的刺竹林稱為「takau」。而漢人依其方言音譯為「打狗」(音:Táⁿ-káu),《鳳山縣志》也將當地馬卡道部落記載為「打狗社」。官方文書有時雅化為「打鼓」。西方人則有寫做「Takow」、「Tancoia」等。除了打狗外,相對於今日屏東縣的東港,高雄曾有「西港」一稱。至於日本對臺灣的另一稱呼「高砂」或「高砂國」,也來自「打狗」之名。

日據時期,日本人依「takau」的日語諧音將「打狗」兩字改寫為漢字「高雄」(音:Taka-o),源於日本京都右京的高雄山,此制度實施於1920年。直到1945年以前,「高雄」二字是以日語拼音「Takao」來羅馬化。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才將「高雄」以中文的威妥瑪式拼音改寫為「Kaohsiung」,是當前主要通行於世界上的名稱。

★歷史:

史前

根據考古學家研究,臺灣至少在舊石器時代晚期,距今2、3萬年前已有人類居住,而高雄地區雖未發現舊石器時代遺址,但很可能也是早期人類活動的場所;從新石器時代以來,人類就長期在高雄地區定居,從日據時期年至1994年,所發現的及文獻上所記錄的史前遺址,共有124個以上,這些遺址所涵蓋的時間從距今6、7千年前的大坌坑文化時代開始,一直到距今3百年前漢人進入高雄平原拓墾為止。

部落分治時期

史前到17世紀荷蘭人入侵臺灣以前,高雄平原是原住民平埔族群西拉雅族馬卡道支族的居住地,散布有大傑巓社、阿猴社、放索社、打狗社等部落。丘陵及山地則為曹族、排灣族、布農族、魯凱族等族群的游獵地帶。

後期有明朝海盜與日本海盜至臺灣沿海作為海上據點。

荷治時期

1624年,荷蘭人登陸臺灣,在臺南安平建立熱蘭遮城,並於1635年前後擊敗本地平埔族群原住民。當時打狗已成為漁港,沿海漁民移居者漸多,在漁場附近建立漁寮後,漸漸發展成漁村,據此可知,打狗在當時已經成為臺灣南部的重要漁港,並且時有商船出入貿易。

鄭氏時期

1661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驅逐荷蘭東印度公司後,開始治理臺灣,鄭氏部隊據地屯田,稱為「營盤田」,設1府2縣,其中萬年縣為現在的高雄,縣治設於埤子頭(左營區)。鄭氏父子帶來中原文化,及濱海軍事要地之屯墾開發,同時也帶動街市的繁榮。永曆16年(1662年),鄭成功病逝,子鄭經起兵繼位。於1664年在鄭經的統治下更名為萬年州。永曆35年(1681年),鄭經病逝,其子鄭克塽繼位。

清朝時期

1683年,鄭克塽降清,臺灣入清朝版圖,翌年4月設臺灣府,隸屬福建省,其下分設3縣,改天興州為諸羅縣,分萬年州為臺灣、鳳山2縣。 清朝曾經於興隆莊(今左營)興築「鳳山縣城」,作為鳳山縣治所在地;隨著漁業逐漸發達,近海區域也逐漸出現零散的小型聚落。港口(當時稱為「打狗港」)最初於1680年代左右開港,到了清領末期亦對外開放成為通商口岸,雖然有部分外國貿易商進駐,但港口規模依舊一直無法擴大。

日據時期

日據初期,日本人開始有計劃地將高雄建設成小具規模的港口都市,特別是自1908年起,大力整建高雄港成為現代化港口,為殖民勢力向東南亞擴張作準備;另外,自1900年起,高雄即為縱貫線鐵路端點站所在地。接近港口的兩處新生地,即今日的哈瑪星與鹽埕區成為當時發展最為快速的區域。1921年,高雄港進行第2期擴建,碼頭延伸到苓雅區及運河以東,估計人口也增加到116,000人。1924年,高雄街改制為高雄市。1935年時,高雄市的人口達到8萬6千多人。1936年,日本殖民政府再度擴大高雄都市計畫,並進行第3期高雄港擴建,為南侵積極準備,而前鎮區因為臨港的地理位置,成為工業重鎮,高雄港的工業港市已經初具規模。

由於高雄優越的地理位置,臺灣總督府計劃將臺灣首府由臺北南遷高雄,新總督府位置就選在今圓山飯店地址,為此,自1930年開始就著手進行高雄新市區道路規劃,完成寬大整齊的棋盤式及環狀道路系統,雖後因太平洋戰爭日本失利而計畫未及實施,但影響至今,高雄擁有最完善的道路系統。

1940年代後,隨著高雄驛(高雄車站)東移新設,市區開始向東往前金、大港埔一帶擴展。同時基於南進政策需要,日本人開始以高雄作為工業發展基地。然而二戰末期,在美軍軍機的密集空襲下,高雄港與市區受到了嚴重破壞。

此外,日本於二次大戰期間占領南沙群島,更名為「新南群島」,1939年(昭和14年)3月劃歸臺灣總督府高雄州高雄市管轄。戰後廣泛流傳的謬誤,多稱此應為歷史上第1次將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行政體系。但是,根據昭和14年(1939年)3月30日之臺灣總督府令第31號和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22號,新南群島定義之範圍為北緯7度以北、北緯12度以南、東經111度30分以東、東經117度以西之區域。換言之,新南群島僅限於今南沙群島之一部,不包括東沙、西沙群島,東沙、西沙群島屬於日本軍事佔領,不在高雄市行政管轄之下。

中華民國時期

戰後,隨著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高雄港也逐漸恢復正常運作,1966年在楠梓成立加工出口區,以及1970年代,大型造船廠、煉鋼廠、石化廠的設立,高雄作為工業重鎮的形象逐漸確立;高雄港的貨運量也逐年上升,並開始進行擴建;都市的發展區域亦以高雄車站為中心,持續向南、東、北3個方向擴張。1979年7月1日,高雄市併入南邊的高雄縣小港鄉,並改制直轄市。

同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進行示威遊行以訴求民主與自由。其後演變成官民暴力相對,最終以國民黨政府派遣軍警全面鎮壓收場,為臺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民衝突,史稱美麗島事件。該事件對臺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使得國民黨不得不逐漸放棄遷臺以來的一黨專政,乃至於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使臺灣社會得以實現更完整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並且伴隨著國民黨政府的路線轉向,臺灣主體意識日益確立,在教育、文化、社會意識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轉變。

高雄市LOGO是為迎接2000年、21世紀的到來,於1999年的甄選作品,以輪船形象與「高」字結合而成,成為除了市徽之外的另一個象徵標誌。 1992年,因應都市快速發展,市政府遷至四維路的新辦公大樓。2000年代後,市政府愛河與港區環境的重整與美化,及多項文化、休閒設施的整建,加上許多重大公共建設及捷運動工,使得城市面貌在有較大的改變。在都市發展上,除了範圍較大的商圈陸續興起外,陸續推動的交通建設(捷運、鐵路地下化)亦將帶來交通紓解上的助益。高雄市在2009年舉辦了世界運動會,是臺灣首次的綜合性國際賽事。

2010年12月25日,直轄市高雄市與臺灣省高雄縣合併為一新直轄市,仍名為「高雄市」,原高雄縣市法人消滅,由新高雄市繼承,市議員、市長屆數重計,首任市長由剛於同年11月27日當選的合併前高雄市長陳菊擔任。另外,高雄市也積極促進與高雄港的合併,以期消除港市隔閡和有效的利用港區土地。

2014年7月31日,高雄市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

2016年2月6日,高雄美濃地震,高雄市市定古蹟旗山天后宮的寺廟牌樓裝飾被震碎、掉落。

★地理:

高雄市行政區土地面積共2,951.8524平方公里,其中高山土地面積占1,555.0398平方公里(52.78%),丘陵和平原土地面積占1,391.2273平方公里(48.22%);高山區桃源區面積928.98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積3分之1;全市占全國總面積8.14%(約12分之1)。海岸線方面,高雄市西扼臺灣海峽,南臨巴士海峽。西半部為沖積平原地形,東半部主要為山區,範圍延伸至玉山;在市區部分鼓山海岸的壽山、左營東側的半屏山,以及東南部的鳳山丘陵(鳳山水庫建於其上),其中柴山與半屏山皆因珊瑚礁隆起而形成。位於市區西南側,隔著高雄港狹長水道與前鎮相對的旗津,原本是一座沙洲半島,後來南端因興建第2港口,而以水道與紅毛港分割。此外,高雄港大致是基於該區域過去原始的潟湖地形整建而來。

屬於高雄市轄下的東沙群島,包括3個珊瑚環礁,分別為北衛灘、南衛灘與東沙環礁。前2者為沉水環礁,後者為出水環礁。位於東沙環礁西側的東沙島,為近期堆積層,幾乎沒有土壤化育,表層覆蓋著貝殼風化成的白沙,有些地方的中層則是由鳥糞堆積成的磷礦層;而南沙群島中太平島為珊瑚礁島,地表之細砂土為珊瑚礁風化所形成,下層為堅硬之礁盤。島之四周均有沙灘。

★行政區劃:

鄭氏時期於1664年高雄被劃入鄭氏王朝下2個州之一的萬年州。清領時期於1684年被劃入鳳山縣,並曾將縣治設於興隆里(今左營區)。原高雄市方面,日據時期於1920年劃為「高雄郡高雄街」,隸屬於高雄州;4年後廢除高雄郡,直接將高雄街改設為「高雄市」,仍隸屬於高雄州,自此高雄正式取代鳳山成為此區域之名。1940年高雄市併入原隸屬岡山郡的左營庄、原隸屬鳳山郡鳳山街的籬仔內、崗山仔,以及原隸屬鳳山郡小港庄的草衙、佛公。1943年再度併入原隸屬岡山郡楠梓庄的楠梓、土庫、後勁等地區。

高雄行政區域,美加翻譯社

民國時期於1945年原高雄市成為省轄市,隸屬臺灣省。1946年轄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連雅(苓雅)、前鎮與旗津10區。1979年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高雄縣的小港鄉劃歸本市管轄,成為小港區。1983年原劃歸海南特別行政區管轄的南海東沙群島以及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2005年南沙群島中的中洲島,行政管理上開始由本市旗津區中興里管轄。

2010年高雄市縣合併改制後,原高雄市11個區與原高雄縣27個鄉鎮市,合共成38個區,651個里,18,584個鄰。大高雄傳統上分為4個地區,即舊高雄市區、鳳山、岡山、旗山,其由來為原日本統治時期高雄州所轄之高雄州轄市、鳳山郡、岡山郡、旗山郡,其中小港區原為高雄縣小港鄉(日據時期為鳳山郡小港庄)於1979年7月1日併入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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